山西全省驾校等级将根据培训能力重新核定
昨日,记者从我省运管局获悉,我省运管局近日将对全省驾校等级严格根据培训能力进行重新核定。
此次驾校等级的重新核定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准入。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,根据其培训能力分为一级、二级、三级三个等级,每个等级的驾校必须拥有一定的车辆数目和车型。规定是:驾校可配备的教学车辆分为九种:大型客车(A1)、通用货车半挂车(牵引车,即A2)、城市公交车(A3)、中型客车(B1)、大型货车(B2)、小型汽车(含小型自动挡汽车,即C1、C2)、低速汽车(含低速载货汽车、三轮汽车,即C3、C4)、摩托车(含普通三轮摩托车、普通二轮摩托车、轻便摩托车,即D、E、F)、其他车型(含轮式自行机械车、无轨电车、有轨电车,即M、N、P)。
另外,同时具备、配备以上九类车型中三种(含三种)以上车型,每种车型的数量不少于5辆,所配备的教练车总数不少于50辆的,将核定为一级驾校;
同时具备、配备以上九类车型中两种车型,每种车型的数量不少于5辆,所配备的教练车总数不少于20辆的,将核定为二级驾校.
同时具备、配备以上九类车型中一种车型,所配备的教练车总数不少于10辆的,将核定为三级驾校。
驾校的教练场地面积、科目设置、教练员数量以及教学设施设备等要求与驾校级别必须相匹配。
来源:山西青年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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